淮南市低保户提取公积金政策
导语 淮南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近期领取费用总额,且只能每年,需间隔12个月提提领一次,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淮南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群提取公积金政策
一、可提取额度及时限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期领取费用总额。
二、办理所需材料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提取配偶、共有产权人或共同还款人,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还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近期领取费用的证明等。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线上办理点击查看详情)
线下办理地址及相关信息: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金融世家商业楼5号楼C栋) 点击导航
办理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554-12329、0554-6887082。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审批
(1)初审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携带提取资料的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初审人员进行系统查询、资料收集、留存影像资料。准予提取的,签署初审意见,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电话通知提取人,说明原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提交申请,初审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准予提取的,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退单,并说明原因。
(2)复核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到复核窗口,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签字、盖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提交支付。
3、支付
经管理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储蓄账户,特殊情况转入单位账户。
五、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推荐阅读:淮南市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更多关于淮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政策、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