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针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帮扶政策一览
导语 淮南针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扣减办法有因病支出、因学支出和因残疾支出,对刚性支出减免部分,详见正文。
一、纳入低保
《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中规定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出我市低保标准,但因残疾、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的自负部分。
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刚性支出后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可申请低保。
其中财政供养人员不纳入低保。
二、针对支出型困难家庭支出的扣减办法
1.因病支出
因病支出指因重病、长期生病等产生的有据可查的自负医疗费用。因病支出的自负部分,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因学支出
因学支出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发生且由家庭自负(扣除各级政府各类救助补助、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刚性支出费用。
因学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低保家庭中在校生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票据认定。
3.因残疾支出
因残疾支出指残疾康复费用支出。
指残疾人用于基本康复训练、购买必要的辅助器具等,在扣除政府补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残疾人的基本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的范围按照有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补贴产品目录确定。具体费用依据票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