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低保申请流程
导语 淮南市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申请条件的户主向户籍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政府进行审查、公示,详见正文。
低保申请程序
(一)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二)乡镇(街道)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综合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区民政部门。
(三)县区民政部门审查:自收到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街道)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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