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职工医保参保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导语 淮南市参加了职工医保并仍已退休的职工,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详见正文。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首次“门槛费”为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700元。本结算年度内第二、三次住院在原有基础上递减50元,自第四次起及以上住院按第三次标准执行,所就医的医院属于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门槛费”按照700元扣除,如果是本年度的第二次住院,所以“门槛费”按照650元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可获取医保业务办理入口以及职工医保参保、待遇、报销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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