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 统称为公共租赁房

导语 明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据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2014年以前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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