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学生参军有哪些经济补贴?

导语 淮南市大学生参军入伍享有应征差旅费补助、奖励金、优待金、津贴费、等经济补贴,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应征差旅费补助。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的,由兵役机关按照每人最高500元的标准给予差旅费补助(各地现行标准已超过500元的按原标准执行)。

  2、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分别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3、优待金。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的70%发放,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县(市、区)暂不调整(根据此标准,2021年全省优待金标准最低为13213元)。各地可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适当增发优待金,对征集到驻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

  4、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5、家庭保险。2021年起,凡从安徽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6、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7、学费补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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