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

导语 淮南市居民医保参保每年度缴费可保障缴费年度内全年的居民门诊、住院、定点机构及相关病种的报销救助政策,具体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淮南市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及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待遇享受期限

  居民医保缴费为每年度一缴,享受期限为缴费年度全年。

  例如:2024年度医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度医保参保缴费期

  淮南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原则上在前一年年底前完成缴费,即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至12月31日。

  二、居民医保享受待遇

  1、居民普通门诊报销不设个人(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待遇统筹政策。以人为单位,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单次封顶线为33元,单次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在60元以内(同一天只限一次)。

  2、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

  三、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院住院报销。超过200元“门槛费”的可报费用按85%的比例报销,封顶线30万元。

  2、在定点县级医院及其他二级医院住院报销,超过 500元“门槛费”的可报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封顶线30万元。

  3、在市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可报销。超过700元“门槛费”的可报费用按75%的比例报销,封顶线30万元。

  4、在市域内省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可以报销。超过1000元“门槛费”的可报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封顶线 30万元。

  5、.在市域外或省外定点医院住院

  (1)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70%。

  (2)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3)到省外医院住院的,超过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门槛费”的可报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封顶线30万元。

  <<<<<推荐阅读:淮南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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