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条件+材料)
导语 淮南纳税人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等条件,应及时携带申报表等材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淮南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2份
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报送,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视情况报送
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复印件、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房地产销售明细表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
2份
需要进行相关成本费用扣除的纳税人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
记账凭证复印件
1份
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项目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2份
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
2份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2份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