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因退学和被开除学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淮南市大中专学生就读期间退学转学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迁入和迁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详细情况请看下方正文。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学生,就读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的除外。

  (一)就读期间,因退学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已办理的提供);

  (2)学校或教育部门作出的退学或转学、开除的处理决定或肄业证。

  (二)就读期间,因退学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申请户口迁入原迁出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或教育部门作出的退学或转学、开除的处理决定;

  (2)《户口迁移证》(省外迁入的提供);

  (3)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迁入地居民户口簿和体现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直系亲属的提供);

  (5)现实际居住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立户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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