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政策

导语 淮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分为以加入学校集体户后需要迁出和毕业迁出,两者根据情况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材料。详情请看下文。

  一、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出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升学申请户口迁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提供)。

  二、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出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当将户口迁出学生集体户。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

  (一)大中专学生(户口系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户口迁往省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提供的毕业生花名册、户口专管员身份证件(学校户口专管员办理的提供);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已办理的提供);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迁往就业地的提供);

  (5)毕业超过两年的,还需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

  (二)大中专学生(户口在原籍)毕业户口迁往省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

  (4)毕业超过两年的,需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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