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房产税如何进行申报?附办理材料及注意事项

导语 在淮南办理房产税的相关纳税人,在纳税期限范围内,填报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淮南房产税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一、办理条件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办理材料

  (1)、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份、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

  (3)、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2份、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

  三、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四、办理流程


图源:淮南市税务局

  五、注意事项

  1、材料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征税时间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3、缴纳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屋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4、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5、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在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变更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