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医保慢性病鉴定办理流程及材料

导语 淮南城镇职工和居民若患有慢性病,可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业务。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淮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如下:

  (一)、受理

  1、时间

(1)、初次申报或者增加病种的,每月上旬递交材料;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年办理一次,12月份统一办理。

  (2)、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专科治疗(包括放疗、化疗)三种大病涉及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月办理。

  2、地点: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

  3、材料

  (1)、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鉴定后归还)

  (5)、增加病种的,需提供原门诊诊疗证复印件

  (6)、两寸照片一张

  (二)、鉴定

  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各县区医保局汇总受理材料上报市局待遇保障科,每月25日前由市局组织医保专家进行鉴定,待遇保障科整理汇总鉴定结果,经鉴定符合条件,填写门诊诊疗证。

  (三)、发证

  次月10日前各县区医保局到市局待遇保障科领取门诊诊疗证,于次月月初发放,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四)、信息维护

  1、市医保中心将鉴定符合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医保结算系统,确保患者就医信息畅通。

  2、患者就医时发现信息错误或证件遗失,由市医保中心负责核实,予以更正或补办,并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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