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计生特别扶助受理条件是什么?

导语 淮南计生特别扶助受理条件包括女方年满49周岁、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等条件,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淮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需要满足的受理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3级以上)

  办理入口:点击此处

  二、办理流程

流程

内容

本人申请

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持相关证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手术并发症相关证明材料)。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才能领取扶助金。

村级评议

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确认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的要逐户上门核实,经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

乡镇级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调查审核记录表上记录.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表,连同审核记录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计生委审批。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集体审核同意后,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市卫计委行政部门。

县级审批

市卫计委对乡级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乡镇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记录表上记录。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市、县级卫计委向上级卫计委和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测算汇总表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测算表。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最终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提供给代理以放机构。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