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计生特别扶助受理条件是什么?
导语 淮南计生特别扶助受理条件包括女方年满49周岁、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等条件,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淮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需要满足的受理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3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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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流程 |
内容 |
本人申请 |
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持相关证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手术并发症相关证明材料)。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才能领取扶助金。 |
村级评议 |
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确认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的要逐户上门核实,经评议讨论后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 |
乡镇级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在《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调查审核记录表》上记录.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表》,连同《审核记录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计生委审批。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集体审核同意后,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市卫计委行政部门。 |
县级审批 |
市卫计委对乡级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乡镇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记录表》上记录。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对象进行审核。市、县级卫计委向上级卫计委和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测算汇总表》和《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测算表》。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最终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提供给代理以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