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南寿县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寿县住房补贴申请对象是县城规划区内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详见正文。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申请对象:

  2021年寿县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县城规划区内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注: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条件:

  1.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是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常住人口,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3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者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及以下;

  (3)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为2400元及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实物配租保障政策;

  (5)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5年以内。

  (2)在县城规划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未婚的,应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在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具有县城规划区内户籍的,其家庭(父母)在县城规划区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

  注: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非县城规划区内户籍且持有本县居住证。

  (2)在县城规划区内工作,已在本县由用工单位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3)申请人已婚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配偶符合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住房补贴;配偶不符合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只针对申请人进行保障。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在县城规划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未婚申请人父母在县城规划区内工作、生活的,其家庭在县城规划区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

  (5)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为2400元及以下。

  4.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情形: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机动车辆的(不含三轮车、摩托车);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商业性质房产的;

  人均住房保障和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1.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8平方米,每户保障面积最大值为60平方米;

  2.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保障范围内6元/平方米·月;

  3.住房租赁补贴系数:

  根据保障家庭不同情况,实行分档补贴:

  ①低保、低收入、退役军人家庭补贴系数为100%;

  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补贴系数为80%;

  4.补贴计算公式为:

  保障面积(≤60平方米)=(18平方米-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

  月租赁补贴金额=保障面积×租赁补贴标准×补贴系数

  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寿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收入信息材料;

  (3)被征收房屋家庭户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4)学历证书、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等。

  (5)其他有关材料。如低保证、退役军人证明、低收入证明(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080元及以下)等。

  注:上述材料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及地点:

  电话:0554-4039273

  地点:国投大厦9楼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股

  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补贴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30日。

  请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按照申请时间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公租房配给最新消息和房源信息以及公租房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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