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务工经商人员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因务工、经商等原因落户淮南的,需要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详见正文。

  务工、经商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

  3.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

  4.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5.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或纳税证明;

  6.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材料说明:

  【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登记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和历史户籍档案;公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村(社区)或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等经核实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旁系亲属可参照非婚生育说明予以承诺。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房。

  ●年限计算方式:申报人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之日止,已连续累计达到规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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