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导语 根据有关规定,淮南市保障性住房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出借、损毁、破坏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出借、损毁、破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房保障工作部门业务咨电话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0554-6640831

  大通区房地产管理所:0554-2516287

  田家庵区房地产管理局:0554-2695851

  谢家集区房地产管理局:0554-2799357

  八公山区房地产管理所:0554-5616669

  潘集区房地产管理所:0554-4971133

  毛集实验区房地产管理局:0554-8272939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0554-3316327

  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0554-662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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