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根据有关规定,淮南市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等条件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结婚登记

  1.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没有直接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办理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本省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或丧偶的当事人,需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相关材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出国人员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直接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直接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3.办理流程:

  告知——出示证件——现场填写纸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4.办理地点: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本省居民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人员须到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4楼)。

  5.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电话:0554-665357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婚姻登记】可获取淮南民政局官网入口以及婚姻登记办理地点结婚、离婚登记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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