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导语 淮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满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申领地点及材料等,详见正文。

  城居保待遇申请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是否收费:

  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预约办理:不需要预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00(每月15号之前)

  办理地点:

  1、参保人户籍地所在村居委

  2、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南区143-161号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0554-3661617

  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申请流程:

  1.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

  2.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社保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取养老待遇测算入口和养老待遇认证指南以及社保信息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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