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港澳逗留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淮南市办理港澳逗留签注需要是淮南市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详见正文。
一、办理范围
淮南市(含凤台县、寿县)常住户口居民。
二、办理条件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三 、申请材料
1.《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及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张;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③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④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⑤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由本部门受理签发,再次在本部门申请逗留签注的人员,可以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提交委托书,并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7.通行证再次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六、受理地点
1.淮南市山南新区市公安局北大门(出入境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0554-6611064
2.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田家庵公安分局大门东侧(田家庵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0554-2668202
3.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谢家集公安分局大门东侧(谢家集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0554-2688203
4.淮南市潘集区长江东路政务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潘集受理中心
咨询电话:0554-2688205
5.淮舜受理中心(淮舜分局门口)
咨询电话:0554-7621028
6.凤台县政务中心凤城大道凤台县公安局(凤台县出入境)
咨询电话:0554-8681034
7.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中段寿县公安局一楼(寿县出入境)
咨询电话:0564-2768175
七、受理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2.周六(山南办证大厅)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5:00至17:00
八、证件领取:两种领取证件方式,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1.由邮政特快速递寄到全国内任何地点,证到付款给邮递员;
2.凭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缴费发票到淮南市山南新区市公安局北大门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如需代领,请携带持证人和代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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